一、依申請公開范圍
依申請公開的學校信息,是指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,必須通過申請程序才可以獲取的相關信息。國家秘密、商業秘密、個人隱私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除外。
二、受理機構
學校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:學校辦公室
辦公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經濟開發區巢湖學院圖書館八樓學校辦公室
受理時間:工作時間(法定節假日除外)
聯系電話:0551—82361509 傳真:0551—82361407
電子郵箱:xxgk@chu.edu.cn
郵政編碼:238024
三、公開程序
申請人向學校提出申請的,需填寫《巢湖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見附件),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。
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:
1.通過電子郵件提出申請。申請人填寫電子版《巢湖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》后將其作為電子郵件附件發送至xxgk@chu.edu.cn即可。
2.信函、傳真申請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;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相應注明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。
3.當面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到學校辦公室,當場提出申請。因特殊原因當面口頭申請的,由工作人員做好記錄。
學校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。
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,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、明確;若有可能,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、發布時間、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。
四、申請處理
1.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收到申請后,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,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,要求申請人補正。
2.對不屬于學校掌握的信息,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將及時告知申請人。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單位的,告知申請人聯系方式。
3.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學校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,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中止受理申請程序,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。
4.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在登記收到的有效申請后,根據先后次序進行處理,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,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。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,為提高處理效率,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。
5.屬于不予公開的校務信息,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將及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。
6.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在受理申請之后,應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,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,經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負責人同意,并告知申請人,延長答復的期限不超過15個工作日。